時間:2014-06-07 來源:合肥網(wǎng)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糾錯
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須提供的材料
1、經(jīng)商證明或務工勞動合同。進城務工人員在我市經(jīng)商辦企業(yè)的提供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在我市務工的提供合法的勞動合同;
2、暫住證或居住證。進城務工人員提供在我區(qū)的暫住證或居住證,并已暫住1年及以上;
3、戶口簿和身份證。適齡兒童少年戶籍與父母戶籍在一起的戶口簿和父母的身份證,升入初中七年級的學生,報名時還應出示畢業(yè)學校蓋章的學籍表。
二、具體辦理時間
時間:7月14日、15日、16日、17日、18日,
7月29日、30日、31日
三、辦理程序
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到定點學校入學,由其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提出申請,到招生點辦理報名手續(xù)。
咨詢電話:0551-63357137 0551-63357825
舉報電話:0551-63357132 0551-63357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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