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02-13 來源:合肥網(wǎng)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糾錯
記者2月12日從省教育廳獲悉,為確保我省職業(yè)院校升學考試改革試點公平、公正、公開,教育廳嚴禁職業(yè)院校升學考試改革試點高校舉辦或參與任何形式的升學考試考前輔導。
教育廳通知要求,嚴禁試點高校舉辦和組織學生參加升學考試考前輔導。各試點高校及其教職工(含與學校有勞動關系的臨時工作人員)嚴禁舉辦或與社會機構聯(lián)合舉辦任何形式的升學考試考前輔導。嚴禁試點高校為社會中介或培訓等機構進行教學、宣講、講座等任何形式的輔導活動提供學校教室、宿舍、圖書館等校內(nèi)場所。嚴禁試點高校及其教職工(含與學校有勞動關系的臨時工作人員)組織學生參加社會上各種升學考試考前輔導。
教育廳規(guī)定,試點高校的教職工(含與學校有勞動關系的臨時工作人員)一律不準參加當年任何形式的有關升學考試的補習、輔導或編寫輔導書籍、資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透露試題的內(nèi)容和命題工作情況,不得擅自發(fā)布有關政策解讀或隨意透露考試有關情況。命題組織單位要與命題人員簽訂保密義務責任協(xié)議書,使命題人員明確保密義務和承擔的責任,做到信守承諾,不參與任何形式的輔導,確保不發(fā)生泄露考題等惡性事件。
對于違反規(guī)定舉辦和組織學生參加升學考試考前輔導的試點高校,教育廳要追究領導責任,并在全省范圍內(nèi)予以通報;對于借給學生輔導之名搞權錢交易,造成泄題、漏題等惡性事故的教職工(含與學校有勞動關系的臨時工作人員),除給予相應行政處分外,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予以懲處。(陳婉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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